拿起钱,他就出去了。他找到了那群歪毛儿淘气儿,鬼混了一整天。晚间回来,他向大嫂报告事情大有希望,为是好再骗她的钱。他留着心,没对大嫂说他都和谁鬼混了一天,因为他知道大嫂的嘴虽然很严密,向来不爱拉舌头扯簸箕,可是假若她晓得他去交结歪毛淘气儿,她也会告诉大哥,而大哥会又教训他的。
就是这样,他天天出去,天天说事情有希望。而大嫂须天天给他买酒买烟,和预备交际费。她的手越来越紧,老二也就越来越会将就,三毛五毛,甚至几个铜饭,他也接着。在十分困难的时候,他不惜偷盗家中一件小东西,拿出去变卖。有时候,大嫂太忙,他便献殷勤,张罗着上街去买东西。他买来的油盐酱醋等等,不是短着分量,便是忽然的又涨了价钱。
在外边呢,他虽然因为口袋里寒伧,没能和那些歪毛淘气儿成为莫逆之交,可是他也有他的一些本领,教他们无法不和他交往。第一,他会没皮没脸的死腻,对他们的讥诮与难听的话,他都作为没听见。第二,他的教育程度比他们的高,字也认识得多,对他们也不无用处。这样,不管他们待他怎样。他可是认定了他是他们的真朋友和“参谋”。于是,他们听戏——自然是永远不打票——他必定跟着。他们敲诈来了酒肉,他便跟着吃。他甚至于随着那真作特务的去捕人。这些,都使他感到兴奋与满意。他是走进了一个新的世界,看见了新的东西,学来了新的办法。他们永远不讲理,而只讲力;他们永远不考虑别人怎样,而只管自己合适不合适;他们永远不说瑞宣口中的话,而只说那夸大得使自己都吓一跳的言语。瑞丰喜欢这些办法。跟他们混了些日子,他也把帽子歪戴起来,并且把一条大毛巾塞在屁股上,假装藏着手枪。他的五官似乎都离了原位:嘴角老想越过耳朵去;鼻孔要朝天,像一双高射炮炮口;眼珠儿一刻不停的在转动,好像要飞出来,看看自己的后脑勺儿。在说话与举动上,他也学会了张嘴就横着来,说话就瞪眼,可是等到对方比他更强硬,他会忽然变成羊羔一般的温柔。在起初,他只在随着他们的时候,才敢狐假虎威的这样作。慢慢的,他独自也敢对人示威,而北平人又恰好是最爱和平,宁看拉屎,不看打架的,所以他的蛮横居然成功了几次。这越发使他得意,增加了自信。他以为不久他就会成为跺跺脚便山摇地动的大瓢把子[5]的。